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一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造成财产损失逾45万元。据了解起火原因为,凌某某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在厂房进行切割作业,作业期间,火星四溅迸射入除油槽内,瞬间引燃易燃液体,最终酿成火灾。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凌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违规动火作业,若操作不当或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这些规定你必须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触目惊心:违规动火引发的重大事故警示
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案例一(浙江金华“4·17”重大火灾事故):据央视新闻报道,2023年4月17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青云路68号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法电焊施工引燃违规存放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火灾并迅速蔓延,业主违法搭建并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导致疏散楼梯、自动消防设施等安全条件不符合规范,企业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导致人员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案例二(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据央视新闻报道,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凯信达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

安全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执行者和监督者。希望全院职工都能从上述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动火,共同维护我们安全、稳定、和谐的医疗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