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安排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3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3天,4月7日(星期天)全天正常上班。
具体工作由门诊办统一进行安排,并要求将排班表报院办、人事科。
各科室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要求科主任、护士长节日期间组织查房。各科要认真做好药品、急救物品、急救设备的备用,以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总值班要加强重点部门的巡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请示带班院领导妥善处置,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院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